一、適用對象
(一)本規定適用于以受聘、合作、受派、創辦企業等方式在泉就業創業的企事業單位人才,不受國籍、戶籍限制。
?。ǘ┤菔懈邔哟稳瞬艅澐譃榈谝恢恋谄邔哟稳瞬?。其中,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由市級認定,給予相應政策待遇;第六至第七層次人才由各縣(市、區)(含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下同)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認定標準、落實相應待遇。第六至第七層次人才原則上接續第五層次人才之后進行設置。
?。ㄈ┤菔懈邔哟稳瞬艑嵭姓J期制管理,認期為6年。
(四)在泉申報認定的省高層次人才,原則上比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進行服務管理。其中,省特級、A類人才比照市第一層次人才;省B類、C類人才分別比照市第二、三層次人才。
二、人才認定
采取條件確認制認定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須符合新修訂《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2021年版)》(詳見附件1)規定條款之一。認定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須為近3年內首次從泉州市外以受聘、合作、受派、創辦企業等方式引進(含泉籍人才返泉創業就業),或未曾申報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且流出泉州市滿3年后又返泉就業創業不超過1年(不含企業集團內部人員調動);同時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團隊評審及政策支持規定的通知》(泉政辦〔2021〕29號)規定的相關條件。
三、政策支持
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后,即可在認期內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入學、配偶和子女就業、醫療保健等一攬子政策待遇。
四、申請流程
用人單位通過高層次人才網“一站式服務大廳”線上申報;
五、咨詢方式
聯系地址:石獅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419 開發股
聯系方式:0595-8878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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