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執法公示(行政處罰)第三批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號 | 當事人 | 立案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依據 | 執法法律條件 | 執法決定日期 | 辦理程序 | 辦理結果 |
1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12號 | 陳艷紅 | 2025年1月2日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 陳艷紅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于2010年3月對石獅市寶島中路191號富貴天驕2#樓A梯1302住宅進行改造,在原有層間框架梁上增加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違建面積80.26平方米,建筑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3月30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2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17號 | 石獅市博江煤氣有限責任公司塘頭分公司 | 2025年3月22日 | 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 | 行政處罰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項 | 2025年3月17日,石獅市博江煤氣有限責任公司塘頭分公司將燃氣氣瓶存放于寶蓋鎮塘頭村二區134-1號瓶庫外普通小型載客汽車上,共存放YSP35.5型帶氣實瓶14個,總容積為0.497m3。該車輛非危險化學品專用運輸車輛,車上通風條件不佳,無防火、防爆、防靜電等裝置,不具備儲存燃氣氣瓶的安全條件。其行為涉嫌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之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3月26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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