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01-1500-2025-00015
- 主題分類:征拆遷工作
- 發布機構:石獅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5
- 標題:石獅市人民政府關于石獅市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建設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 備注/文號:獅政〔2025〕6號
- 發布日期:2025-03-27
寶蓋鎮塘頭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石獅市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我市集體所有土地1.3423公頃?,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ㄒ唬┡鷾蕶C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ǘ┡鷾饰奶枺洪}政地〔2025〕171號
(三)批準時間:2025年3月5日
二、批準土地用途
地塊編號 |
預申請單位及項目名稱 |
土地用途 |
2024-34-01 |
石獅壹芯技術有限公司預申請用地 |
工礦倉儲用地 |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征收土地位于寶蓋鎮塘頭村,具體位置詳見經批準的勘測定界圖,征收的土地地類及面積詳見下表:
地塊編號 |
征收土地位置 |
地類及面積 |
2024-34-01 |
寶蓋鎮塘頭村 |
草地1.330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12公頃 |
四、征地實施單位
寶蓋鎮人民政府。
五、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我市征地補償標準,本批次征地共涉及1個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片區,補償標準為不分地類,按10萬元/畝的標準計算,并實行交地獎勵,地類調節系數均為1。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按《石獅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石獅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獅政規〔2024〕9號)執行,按實際數量計價補償。征地補償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采取貨幣方式進行安置。征地單位按規定標準支付征地費給被征地村委會,由被征地村委會按國家相關規定統一分配。同時,按照《石獅市被征地人員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規定》(獅政綜〔2017〕143號)等有關規定,納入被征地農民就業及社會保障體系。
七、其他注意事項
本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10個工作日)。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持不動產權屬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的,本機關將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對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25〕171號文件批準的征收事項不服,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如對本公告實施征收土地相關內容不服的,可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對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騰退土地及地上物、構筑物、建筑物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復議及訴訟期間不影響本公告內容的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石獅壹芯技術有限公司預申請用地勘測定界圖
石獅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ù思鲃庸_)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