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01-0200-2024-00023
- 主題分類:法規規章和規范
- 發布機構:石獅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 標題:石獅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石獅市進一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 備注/文號:獅政規〔2024〕3號
- 發布日期:2024-04-09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石獅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及上級駐石有關單位:
《石獅市進一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若干措施》已經2024年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石獅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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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獅市進一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通知》(閩政〔2023〕7號)、《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泉委發〔2023〕8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辦規〔2023〕14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動“開放創新、智造未來”,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環境,支持我市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激發企業的科技創新活力和內生動力,打造科創智造之城,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設一批科技創新平臺
?。ㄒ唬┐蛟旄咚疆a業技術研發平臺。探索實行“基本運行經費+科技創新券+科技成果轉化獎補”的支持方式,對我市引進的科研平臺科技成果轉化及服務企業收入達到50萬元(含)以上的,按收入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對已獲得市級及以上財政建設運營補助資金的科研平臺,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申請。支持閩南理工學院、泉州海洋職業學院等在石高校優化學科布局,聯合行業龍頭企業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支持有條件的平臺機構創建省級產業技術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爭取省級資金支持。
?。ǘ┕膭羁蒲衅脚_引進建設。支持有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專業機構、行業協會聯合相關領域高校、科研院所組建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支持我市企業建立研發中心、檢測中心,對企業出資新購研發儀器設備和軟件投入超過100萬元的,按實際費用的10%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評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最高給予80萬元獎勵,對獲評泉州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引進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研發中心、研究院等,或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行業協會等以促進產學研合作為目的的公益性組織,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同意,租用國有資產場所的,提供不超過100平方米的辦公啟動場所,予以免租金3年。
?。ㄈ┘訌姵晒D化平臺建設。對接引進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或省級技術轉移機構獨立或與企業聯合在石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技術轉移機構,租用國有資產場所的,經市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備案確認,提供不超過100平方米的辦公啟動場所,給予免租金3年。對獲評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在石備案的技術經紀(理)人促成科技成果在我市轉移轉化,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按其促成實際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獎勵,技術經紀(理)人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ㄋ模┐龠M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專利技術等,經技術合同登記的,按企業對項目支付技術交易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100萬元;鼓勵高校院所、企業開展技術輸出服務,經技術合同登記的,按項目實際技術交易額的3%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50萬元(獎勵金額不超過該企業上年度稅收貢獻額)。
二、鏈接一批異地創新資源
(一)支持企業建設異地研發中心。支持企業根據創新和發展需求到國內外科創資源豐富的城市設立異地研發中心,高效嫁接利用所在地人才、技術等優勢創新資源,強化產業科技創新成果供給。對經認定的石獅市企業異地研發中心、異地創新工作站,給予申報單位15萬元、10萬元的建設運營經費補助,補助經費采用后補助方式,主要用于異地研發中心研發人員費用、場地租金、設備購置等。符合條件的企業異地研發中心可享受我市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補助、企業技術中心購置研發設備補助、高層次人才獎勵等政策支持。
?。ǘ┲С衷O立產學研異地聯合創新中心。支持石獅引進的科研院所進一步鏈接母體單位和合作單位創新資源,與我市國有企業、龍頭企業建設聯合創新中心、科創工作站等,開展項目研發、成果轉化、招才引智等,給予建設運營經費補助、服務績效獎勵支持。對通過聯合創新中心、科創工作站與異地高校院所開展的科技合作項目,可申報享受泉州市科技創新券、“揭榜掛帥”重大科技項目支持。對經認定的異地校(院)地聯合創新孵化中心,按其年度投入建設運營經費的50%給予補助,連續3年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支持設立園區飛地孵化基地。支持有條件的產業園到一、二線城市及科創資源豐富地區布局建設飛地孵化基地,鼓勵建設單位通過租金減免、研發成果獎勵、經營貢獻獎勵等扶持政策,吸引所在地科技型企業、創業孵化項目等入駐孵化基地,并把生產環節轉移到我市。
三、壯大一批科技型企業群體
?。ㄒ唬└咝录夹g企業優先入園。鼓勵有增資擴產需求的優質高新技術企業優先入駐標準化園區。對高新技術企業實施的投資額超1億元增資擴產項目,參照園區標準化項目,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實行一窗受理、全程幫辦導辦。
(二)加大高新技術企業招引力度。對泉州市外新遷入、認定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自企業完成變更注冊并在石獅完成營收超過500萬元、2000萬元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泉州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培育、引進市外1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運營單位5萬元。
?。ㄈ└咝录夹g企業實行分檔獎勵。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做大做強做優我市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上年度營業收入低于300萬元、300萬元(含)至1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含)至2000萬元以下、2000萬元(含)及以上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通過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營業收入超過300萬元(含)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勵。
?。ㄋ模┘訌妰炠|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對首次通過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一次性給予5000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上級獎勵資金的基礎上,再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
四、培育一批高研發投入企業
(一)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優化企業研發經費補助政策,實行更加精準有效的獎補方式。簡化企業加計扣除政策申報流程,加大宣傳輔導力度,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對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研發項目,經申請可按規定認定為石獅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ǘ┭邪l投入分級激勵獎勵。對當年認定的高企且上一年度申報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金額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200萬元獎勵。
?。ㄈ┕膭铨堫^企業加強協同創新。鼓勵龍頭企業提出需求并聯合高校院所開展產業關鍵技術難題攻關,鼓勵龍頭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成果進行轉化,推進產業鏈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每年擇優遴選一批產學研協同創新項目列入石獅市“揭榜掛帥”重大科技項目給予重點支持,按項目研發投入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現有政策與本措施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措施執行。本措施獎補資金含上級獎勵,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措施由市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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