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10-1600-2016-00004
    • 發布機構: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6-21
    • 標題:石獅市公安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
    • 備注/文號:石公綜〔2016〕95號
    • 發布日期:2016-06-21
    石獅市公安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
    時間:2016-06-21 09:58

    各派出所(含邊防所)、交警大隊:

      為深入貫徹落實《泉州市公安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泉公傳發〔2016〕960號)要求,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開展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現將《2016年全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迅速組織實施,認真抓好落實。

     

     

    石獅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0日

     

    2016年全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措施

      2016年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的“開局之年”,為鞏固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成效,從更深層次、更高成效上下功夫,根據《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2016年工作措施》(泉道安領導小組〔2016〕2號)和《泉州市公安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市公安機關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泉公傳發〔2016〕960號)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農村道安格局

      (一)壯大農村交通管理力量。貫徹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建設的指導意見》,建立考核評價長效機制。明確農村派出所交通安全協管員配置比例,實現每個行政村配備不少于2名專兼職交通安全協管員,建立考核評價長效機制;落實農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強化日常管理指導,推進農村“五小車輛”(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低速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戶籍化管理。重點加強省道交通執法力量。全面開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創建工作, 2016年實現30%的創建村鎮通過縣級標準驗收,實現60%以上的行政村設立勸導站。

      (二)加強農村執法體系建設。深入貫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市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職能配置要求,泉州市局每月將通報農村派出所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職責情況。各派出所、交警中隊組織執法小分隊深入重要集鎮、山村和勸導站開展違法查糾和教育勸導,著力消除交通違法行為。

      (三)力推便民服務措施落地。完善提升事故快處中心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調處平臺,充分發揮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作用。推動車輛和駕駛人服務窗口向農村延伸,方便農村群眾辦牌辦證。

      二、消除道路交通隱患存量

      (一)摸清道路安全隱患底數。嚴格按照道路隱患路段排查與督辦標準,落實滾動排查機制。持續推進呈街道化的省、縣道和事故多發路段的中央隔離、臨水臨崖防護和夜間照明等設施建設;分段實施省、縣道沿線農村主要出入口“五有工程”即:有減速坎、有警示牌、有路中隔離、有監控、有夜間路燈照明;啟動排查并分期逐步規范城鄉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推動納入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實施治理。

      (二)推進安全隱患綜合治理。年內,完成10處納入省委省政府2016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和7處納入市委市政府2016年為民辦實事項目的農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設施建設任務。配合交建部門全面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

      三、持續深化車駕源頭監管

      (一)強化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協同相關部門深化“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運輸車輛動態監管,推進衛星定位裝置檢定,定期抽查運行情況,定期向企業及相關部門抄告違法記錄。加大違法違規曝光力度,依法嚴查重大、較大責任事故運輸企業,及時向社會公示行政處罰等信息。

      (二)加強重點車輛業務監管。建立健全重點車輛(客車、旅游車、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渣土車)、“五小車輛”、農村面包車等基礎臺賬,每月摸排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駕駛人交通違法記滿12分、逾期未審驗等情況。強化危險品運輸車輛安全檢查,確保在用液體危險貨物常壓罐車緊急切斷裝置安裝率達100%。配合做好黃標車淘汰工作。依規辦理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注冊登記、標牌發放。年底前實現已達到報廢標準的大中型客貨車報廢率達90%,重型貨車、農村面包車檢驗率達90%,大型客車檢驗率達95%,校車、危險品運輸車檢驗率達100%。

      (三)強化駕駛人監督和管理。深化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汽車類駕駛人互聯網自主預約,進一步提升駕駛人考試質量和服務管理水平。加強重點駕駛人管理,審驗率不低于99%。一個記分周期記滿12分的,對其降級或公告作廢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率達100%。

      (四)規范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管理。全面推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或代辦登記。強化合標電動自行車目錄管理,加強過渡期超標電動車監管,嚴格落實泉州中心市區2016年7月1日起、石獅市區2017年7月1日起超標電動車禁行規定。年底前摩托車報廢率達95%、檢驗率達55%、上牌率達70%以上,市區電動自行車上牌率達70%以上。

      四、深化城市交通行動計劃

      (一)提升交通設施規范檔次。推動政府制定城市(城區)道路交通設施建設管理相關規定,明確交通設施與道路建設“四同步”,理順投資、規劃、建設、移交、管理、維護等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推動統一歸口管理,定期管理維護,落實經費保障。全面排查交通標志標線設施不完善、不連續、不清晰、不合理等問題,明確管理責任到人,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設置整改,實現市區交通安全設施規范設置率達90%以上。逐步推進國標信號燈具的更換工作,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建立城區主要路口信號燈設置、配時電子臺賬和適時調整的制度,盡量減少因燈控設置不合理、配時不科學帶來的交通問題。積極探索引入交通信號控制的先進技術,選擇具備條件的道路進行信號“綠波”調試。積極向政府爭取資金,建設智能控制的信號控制系統,爭取實現高峰配時控制、平峰協調控制、低峰自適應控制。建立交通設施日常管理與維護工作機制,有條件的采用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確保管理到位,維護及時。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的若干意見》,強化停車服務管理。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區周邊道路合理設置夜間限時路內停車泊位,滿足居民過夜停車需求;鼓勵使用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其入口200米以內一般不再設置路內停車泊位。建立健全市、鎮、村三級道路和公路沿線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大力整治重點交通安全隱患,對列入省、市為民辦實事項目的重點隱患整治和交叉口安全設施建設,要抓緊實施落地。

      (二)提升交通組織疏導能力。組織對城區主干道進行交通基礎調研,掌握道路狀況、出行結構、交通量時變特征、交通運行、交通設施等情況,并建立相應的電子檔案,供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使用。全面排查城區易堵路口及路段,深入論證、系統分析交通亂象及擁堵原因,制定出近期優化重點區域及路段路口的交通渠化、組織方案,并積極協調、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推動相關部門解決“人非共板”、“機非混行”問題,科學合理設置單向交通組織。推動“公交優先”政策落實,積極建議相關部門在符合條件的道路上設置公交專用道,并逐步擴大覆蓋范圍;同時加強公交專用道使用管理,在具備條件的路口試點公交優先信號系統,提高公交運行速度。在市區(城區)實施的可能對交通產生影響的道路新建改建工程,應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進行交通組織規劃。加強施工路段交通組織管理,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臨時占道施工,嚴格按照標準審批。積極推動并參與交通影響評價工作,逐步提升大型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率。

      (三)提升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據《全省公安交通指揮中心建設指導意見》,嚴格遵循相關標準規范,完成公安交通指揮中心建設任務,實現集交通運行監測、安全風險研判、重點車輛查詢、應急指揮調度、勤務監督考核等功能為一體的可視化指揮調度。逐步推進帶卡口功能的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力爭用2-3年的時間實現市區(城區)信號燈路口及禁左路口電子警察全覆蓋。加快道路路口、重點路段高清交通視頻建設,組建交通視頻巡管隊伍,利用路口、重點路段設置的高清視頻監控查處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違法掉頭、逆向行駛、違反禁令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使路面民警有精力專注于行人、非機動車的指揮疏導。排查車站、醫院、商場等因違法停車嚴重妨礙車輛通行安全和秩序的重點部位,增設高清視頻探頭,將其列入視頻監管重點對象。下大力氣推廣緝查布控系統,提升緝查布控系統使用率,改變執勤執法工作模式,充分實現全程掌控、自動識別、精確查緝重點車輛和嫌疑車輛,做到套牌車輛打擊準無處可藏、布控車輛違法隨時可查。有條件的轄區加快智能交通建設,完善城區交通流量監測、交通誘導、信號自動控制、路面及高空視頻監控設備,提升交通智能管控水平。

      (四)推動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調處平臺建設。認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及時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助。探索開展公路和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試點工作。利用移動終端和互聯網技術,推進輕微交通事故網上處理,保障公正快速化解損害賠償糾紛。

      五、完善交通安全防控體系

      (一)推進公路防控體系建設運用。運用全省統一的交通管理數據庫和大數據平臺,年內完成公安交通指揮中心升級。加密公路主干線交通安全監控設施,盡快實現交通管理各相關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進一步完善交警執法站軟硬件設施,加強運行管理,依托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及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開展布控攔截,充分發揮實戰效能。按上級的有關規定,今年建成投用普通公路交警執法站。

      (二)強化交通安全應急處置和管理。加強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強化預警提示和路面巡查,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完善危化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六、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一)持續抓好嚴重交通違法整治。嚴格按照道安工作目標及嚴重交通違法考評細則,落實每月普通公路逢六逢九交通執法統一行動,嚴查“五類十項”嚴重交通違法。實現公路現場查處量占50%以上、現場查處嚴重違法占現場查處量80%以上。

      (二)推進嚴管“生命通道”專項行動。通過開設媒體專欄、電視游走字幕、刊播公益廣告、“雙微”傳播等方式,加強保障“生命通道”暢通宣傳教育提示。鼓勵群眾通過“隨手拍”等方式舉報占用應急車道等違法行為,并及時審核錄入系統。排查增設“應急車道、嚴禁占用”等地面標語,嚴查違法占用應急車道、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等違法行為。

      (三)深入開展重點車輛專項整治。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旅游客車、渣土車、摩托車、拖拉機、校車及集中接送學生車輛違法專項整治,嚴查超員、超載、無牌無證、渣土車野蠻駕駛、拖拉機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落實摩托車整治季度通報制度。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凌晨停止運行,推動增加禁令、夜間客車限行時速等相關交通標志。

      七、扎實推進交通安全宣教

      (一)構建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會同相關部門落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分工,推進電視臺、廣播電臺在重點時段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推動實現公交移動電視、樓宇戶外LED滾動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推動 “三微一端”平臺建設應用,落實“兩公布一提示”、重大交通警情和惡劣天氣安全行車提示,及時發布法規政策、實時路況、行車常識等信息。推動各中小學校落實交通安全教育地方課程表。推動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常態機制,組織志愿者開展宣傳勸導活動。

      (二)拓展農村交通安全宣教方式。聯合宣傳、廣電等部門,規范農村“大喇叭”運用,推動95%以上行政村落實每周不少于1次、節假日全覆蓋播放交通安全宣傳提示。年內,建設完成1個以上面向農村兒童、青少年或機動車駕駛人等的交通安全專項型宣傳基地。開展“五有”宣傳目標回頭看,完善“五長一員”及重點駕駛人手機短信宣傳數據庫。結合“電影下鄉”活動,推動加映交通安全公益廣告或宣傳短片。加強交通安全文學、文藝、影視、宣傳掛圖等作品創作、征集,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作品評選,鼓勵和推動宣傳作品的創作和應用。用好官方網站、微博、微信平臺和農村廣播,積極營造全社會關注交通安全、全民參與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圍。

      (三)深化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結合“醉駕入刑”五周年宣傳、6月全國安全生產月、9月全國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月、“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節點,聯合相關部門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專題講座、文藝演出、知識競賽等形式,提高宣傳活動策劃水平;借力“雙微”平臺,推行實時、動態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線服務。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宣傳作品征集、“文明交通好司機”評選活動,促進文明交通安全理念傳播。

      八、強化督導預警和督辦約談

      (一)落實道安工作督促檢查。定期分析研判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每月向同級道安辦及相關部門通報重點車輛年檢、駕駛人年審及交通違法、事故情況。建立完善“領導包片、部門掛點”督查機制,市局領導班子成員掛鉤聯系重點地區、重點線路、重點單位,泉州市局每月將組織一次專項督查,督促工作落實。

      (二)嚴格實行督辦約談制度。各單位對照道安工作實施方案,嚴格落實道安績效問責,對于壓報、瞞報事故或未如實錄入事故數據的,以及轄區隱患治理不到位、工作任務不落實、嚴重違法查處不力、事故多發的單位,及時依托道安平臺進行通報預警、督辦約談,并層層傳導壓力,市局約談交警大隊及派出所負責人,并視情追究相關責任人及單位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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