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10-1600-2015-00002
- 發布機構: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4-29
- 標題:石獅市公安局關于印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備注/文號:石公綜〔2015〕90號
- 發布日期:2015-04-29
各派出所(含邊防所)、交管大隊: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總隊和泉州交警支隊關于加強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隱患,全力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上級要求,現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獅市公安局
2015年4月22日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隱患,全力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進落實全年交通安全重點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根據上級公安機關的部署精神,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的工作目標,以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重心,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工作思路,立足源頭,注重宣傳,強化整治,認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通過各部門、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緊、抓實、抓好。要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勢頭,力爭杜絕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事故的發生,死亡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以上,顯見性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為建設“平安石獅”創造安全、暢通、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努力實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平穩,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市局決定成立石獅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領導小組,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鄒毅斌任組長,交管大隊大隊長戴元軍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局交管大隊,由黃炳耀副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交管大隊各中隊負責人為成員,聯絡員為黃建設,聯絡電話:18050890107。各單位要強化領導,細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
1.加快公路防控體系建設運用。進一步完善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建設,年內完成全覆蓋的公路交通監控系統75%以上建設任務;建設完善縣級交警部門指揮中心。堅持邊建設、邊運用的原則,積極探索完善公路交通監控系統發現取證、公安交通指揮集成平臺調度指揮、交通警察執法站執法檢查的三位一體公路防控體系,確保及時查糾5類重點車輛違法行為和通過卡口報警攔截的7類違法車輛。(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四中隊牽頭,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配合)
2.持續抓好嚴重交通違法整治。落實每月10日、20日、30日多部門聯合的道路交通安全統一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摩托車、渣土車、校車、客貨車、?;?、農用車等重點車輛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強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嚴查嚴處七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實施記分管理;適時組織專項整治,加大現場違法查糾力度,實現公路現場查糾量高于查糾總量40%,現場查糾的嚴重違法占現場查糾總量70%以上。(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各派出所、邊防所)
3.強化對重點車輛的動態監管。深入貫徹《福建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通過監控平臺每天抽查運行情況,定期將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書面抄告所屬運輸企業和屬地安監、交通運輸部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深入企業明查暗訪、突擊抽檢,督促企業落實動態監管主體責任,認真做好衛星定位裝置維護檢定,確保衛星定位裝置運轉正常、監控有效,違規行為及時得到糾正查處。(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
4.加強大型活動、節假日交通安保和應急管理。認真研判節假日交通安保信息數據,落實重大節日交通安保工作措施,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強化惡劣天氣和重大案事件的交通安全應急指揮管理,完善快速響應和區域協調、部門協作機制,提高現場處置、交通疏導和輿論引導的能力水平。(責任單位:交管大隊牽頭,各派出所、邊防所配合)
5.強化重點車駕管業務監管。每月對客車、貨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農村面包車等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未報廢,以及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記滿12分、逾期未審驗等情況進行排查清理并通報,督促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及時辦理相關業務;加強對在用液體危險貨物常壓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的監督管理,對未按要求加裝緊急切斷裝置且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的,車輛檢驗一律不予通過;進一步規范校車使用許可,做好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注冊登記、使用許可、標牌發放及安全監測工作。(責任單位:交管大隊二中隊牽頭,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配合)
(二)深入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對排查出的事故多發路段、秩序混亂路段、安全防護設施和管理設施嚴重缺失路段、公路橋梁隱患的整治情況要及時跟蹤整治完成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形成工作報告并于每季度底將完成情況上報至市預防辦。預防辦將每季度予以通報,同時根據通報情況認真組織排查,積極整理匯報,分解整改責任,分步、分階段推動工作落實,切實改善我市省道、主干道路面交通環境。(責任單位:交管大隊三中隊、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
2.制定和形成重大交通事故隱患排查及反饋報告機制。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的不完善及缺陷問題有可能是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的一個負面因素。因此,不僅要注重前期的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也要意識到事故后的隱患問題排查及反饋報告工作的重要性。當交通事故發生后,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后,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的不足及缺陷將會更加明顯的暴露出來。而針對所暴露出來的隱患問題進行排查整治將能夠更加徹底、有效地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相關轄區交管中隊要立即組織警力對事故路段進行隱患排查,并于事故發生后一周內形成隱患排查報告上報市預防辦,充分發揮預防辦的工作職能,及時有效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防范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率,切實有效的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制。(責任單位:交管大隊三中隊、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
3.做好政府參謀,積極提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建議。對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轄區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所在鎮辦和市預防辦報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建議。(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各中隊)
(三)強化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落實。
1.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判。分析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每月通報一次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情況。要對事故多發時段、地段、車輛類型進行剖析,深入查找薄弱環節,跟蹤抓好問題整改。要根據轄區事故特點和安全隱患,明確交通秩序整治重點和事故預防工作要點。(責任單位:交管大隊三中隊)
2.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要認真分析本轄區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科學調配警力,科學安排勤務,提高對路面管控能力。以事故多發路段、危險路段為重點,綜合采取增設限速標志、固定測速和流動測速等多種方法,加強對車輛行駛速度的管理,嚴厲查處超速違法行為。同時要加大對疲勞駕駛、逆行、違法超車、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公路通行秩序。(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交管大隊四中隊)
3.加強對工程車輛的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根據轄區實際,有效加強對運載沙、土、石及建設渣土、垃圾車輛和攪拌工程車輛的運輸企業安全監管,依法從嚴查處報廢車輛等不合格車輛上路、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行為,依法查處遺灑、飄散載運物行為,特別加強對運載石方車輛上路的查控。(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
4.強化兩輪摩托車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有針對性地從嚴整治兩輪摩托車(含助力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超載、闖紅燈、酒后駕車、不按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或不按規定佩帶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有效扭轉摩托車交通事故多發態勢。(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各派出所、邊防所)
5.強化對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減少涉酒交通事故發生。要結合轄區的具體情況,針對元旦、春節等喜慶節假日及閩南地區 “佛生日”、“尾牙”等民俗節日飲酒后駕車現象較為突出的現狀,有重點地開展對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充分利用酒精測試儀器,在市區及各鎮區重點在各類餐飲店門口設置檢查點,在農村地區重點在主要交通干線路口處設置檢查點,并對飲酒駕車者按“四個一律”予以嚴厲處罰。發現對酒駕不查處、不立案、不處罰、降格處罰或者弄虛作假、徇私枉法的,必須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事故處理民警對酒駕以及有酒駕嫌疑的當事人更要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決不姑息遷就。同時配合強力宣傳,形成嚴厲打擊飲酒后駕車的社會氛圍,努力培養“駕車不飲酒、飲酒不駕車”的良好交通習慣,從源頭上切實消除飲酒后駕車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交管大隊,各派出所、邊防所)
(四)扎實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1.構建交通安全宣教長效機制。會同相關部門部署實施2015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分工方案》落實,推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社會化。落實交通安全公益廣告刊播機制,明確刊播頻率、時段、版面等,推進電視臺、電臺在重點時段播出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積極拓展微信、微博等新興媒體運用,辦好 “雙微”和短信發布平臺,落實“兩公布一提示”、重大交通警情和惡劣天氣行車安全的提示告知,及時發布法規政策、即時路況、行車常識、年檢報廢催告等信息。(責任單位:交管大隊一中隊牽頭,各派出所、邊防所、交管大隊各中隊配合)
2.加強農村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加強和創新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實現各行政村有廣播、有宣傳欄、有提示牌、有宣傳員、有工作臺賬的“五有”工作目標。行政村每月至少廣播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宣傳欄的道路交通安全材料每月更新一次,4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勸導隊并開展勸導工作。繼續完善面向全市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短信發送平臺。(責任單位:交管大隊一中隊負責業務指導工作,交管大隊各勤務中隊負責開展宣傳活動)
3.深化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倡導“社會公共文明,交通出行做起”,結合春運、五一、十一、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安全生產月、全國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月、“12·2全國交通安全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系列宣傳活動。通過專題講座、文藝演出、廣場咨詢、知識競賽等形式,大力倡導“社會公共文明,從交通出行做起”的行為示范;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宣傳作品征集評選,促進文明交通的理念傳播。(責任單位:交管大隊一中隊牽頭,交管大隊各中隊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實。
各單位要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謀劃和分解落實全年交通安全重點工作,以“降事故、保平安”為工作目標,落實責任分工,制訂一套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提出一系列符合工作職責的過硬措施,召開一次專題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同時要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強化工作責任,履行監管職責。
各單位要正確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堅決克服“事故難防、聽天由命”的錯誤觀念和“無所適從、無所作為”的消極作風,牢固樹立“事故可防,事故必防”的工作理念,積極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并努力爭取政府支持,積極推動“政府統一領導、安監搭建平臺、公安、交通、公路、建設、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交通事故預防長效機制建設。
(三)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實效。
交管大隊各中隊主要領導必須全面負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并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出臺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做到領導重視,認識到位,措施具體,責任明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四)強化督查工作,實行工作獎懲。
嚴格落實“領導包片、部門掛點”工作要求,加強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督,強化責任落實。泉州市局領導將按照分工分別掛鉤聯系各縣(市、區);交管大隊領導班子成員要掛鉤聯系交通安全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路線。市局將加強對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的掌握,定期對各單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對組織認真,責任落實,成效明顯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交通秩序混亂,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和黨紀政紀規定,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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