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物業服務管理水平
本報訊 記者從市有關部門獲悉,《泉州市推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提升工作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正式印發,圍繞“四升一降”目標,從6個層面明確24項具體工作,以此鞏固物業管理提升集中攻堅成效,力爭“半年有成效、年年見實效、群眾更有感”。
健全組織體系 建立業委會“人選庫”
《方案》指出,要建好小區黨組織、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三支隊伍”,選好小區黨組織書記、業委會主任、物業經理“三個一把手”,推動建立業委會“人選庫”、建立物業聯席會議制度、實行領導掛鉤制度,全方位健全組織體系。
其中,在“三支隊伍”建設方面,要同時壯大以黨員為主體的街巷長、樓棟長、兼職網格員隊伍。力爭在2025年5月底前,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占比達到80%以上,新成立或換屆的業委會委員中黨員比例不低于50%,小區黨組織覆蓋率達到100%;到2027年底,95%以上的小區成立業委會。
此外,結合“雙報到”工作,吸引更多優秀人才進入小區業委會任職,推動符合條件的村(社區)“兩委”兼任小區業委會委員,小區黨支部與業委會交叉任職、雙向進入。
辦好“十件實事” 解決系列突出問題
為切實解決居民關心的物業管理問題,《方案》提出,將建立問題銷號制度、補齊小區設施短板、落實執法進小區,切實提升小區居住品質。
其中,圍繞小區物業管理“十件實事”,梳理形成問題清單,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實行問題銷號管理,并發動建筑企業參與“十件實事”補短板工作。
小區設施補短板方面,將對消防設施、燃氣管道進行全面摸排和修復更新。2025年底前,全市將新增或改造不少于300個可回收物智能柜或專用箱,新增或改造不少于1萬個電動自行車充電樁。
此外,圍繞公共安全領域開展檢察公益訴訟,用好司法聯盟制度,提高司法調解率。在社區設置“法律之家”和“調解中心”,推動物業矛盾糾紛就地化解。
推行標準體系 規范相關資金管理
為提升物業服務質量,《方案》提出將推行小區黨支部評星、物業經理評星、物業小區保安評星,業委會履職評價、物業企業履約評價,以及小區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針對資金管理這一重要環節,《方案》明確將強化公維金監管,試點推進“市級統一管理,區縣具體經辦”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模式,優化申請程序,加強事前指導和事中、事后監管。同時,鼓勵各地探索建立“小公維金”制度。
在盤活小區公共資源方面,將對全市小區公共資源進行“大起底”,建立臺賬。要求新建住宅項目交付時,應編制產品使用手冊,告知業主小區公共資源情況。
此外,強化小區公共收益管理,落實公示及審計制度,試點推廣“業賬社審”機制,由村(居)民委員會成立業賬監管小組進行審核監督。同時,探索建立小區“公益基金”制度,督促物業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并通過調解、發出支付令等方式,對惡意欠繳物業費者進行依法催繳。
探索多元治理 推動共建共享
《方案》提出,將加強新建物業承接查驗的監督管理,確保前期物業承接查驗全面、規范,避免后期管理矛盾。同時,探索社區“大物業”管理模式,根據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提供專業化物業服務、社區“領辦物業”、業主自治等多樣物業服務。各縣(市、區)2025年5月底前,將至少組建一家國有物業公司,對接無物業、老舊、開放小區等,力爭2027年底前實現全市小區、零星樓棟專業物業服務全覆蓋。
同時,探索線上治理模式,組建物業管理提升監督微信群,開發“業賬社審”監管小程序,實現職能部門靠前監管和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此外,推動近鄰“1+X”功能場景進社區,挖掘社區“能人”,發揮各部門作用,建立志愿者隊伍,打造長者食堂、四點半學堂等特色鄰里服務。推動“微心愿、微協商、微服務、微公約”“四微聯動”進小區,推行“小區議事日”制度,構建黨建引領下的“人人參與、人人有責、人人奉獻、人人共享”的小區治理體系。(記者 康清輝)
健全組織體系 建立業委會“人選庫”
《方案》指出,要建好小區黨組織、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三支隊伍”,選好小區黨組織書記、業委會主任、物業經理“三個一把手”,推動建立業委會“人選庫”、建立物業聯席會議制度、實行領導掛鉤制度,全方位健全組織體系。
其中,在“三支隊伍”建設方面,要同時壯大以黨員為主體的街巷長、樓棟長、兼職網格員隊伍。力爭在2025年5月底前,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占比達到80%以上,新成立或換屆的業委會委員中黨員比例不低于50%,小區黨組織覆蓋率達到100%;到2027年底,95%以上的小區成立業委會。
此外,結合“雙報到”工作,吸引更多優秀人才進入小區業委會任職,推動符合條件的村(社區)“兩委”兼任小區業委會委員,小區黨支部與業委會交叉任職、雙向進入。
辦好“十件實事” 解決系列突出問題
為切實解決居民關心的物業管理問題,《方案》提出,將建立問題銷號制度、補齊小區設施短板、落實執法進小區,切實提升小區居住品質。
其中,圍繞小區物業管理“十件實事”,梳理形成問題清單,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實行問題銷號管理,并發動建筑企業參與“十件實事”補短板工作。
小區設施補短板方面,將對消防設施、燃氣管道進行全面摸排和修復更新。2025年底前,全市將新增或改造不少于300個可回收物智能柜或專用箱,新增或改造不少于1萬個電動自行車充電樁。
此外,圍繞公共安全領域開展檢察公益訴訟,用好司法聯盟制度,提高司法調解率。在社區設置“法律之家”和“調解中心”,推動物業矛盾糾紛就地化解。
推行標準體系 規范相關資金管理
為提升物業服務質量,《方案》提出將推行小區黨支部評星、物業經理評星、物業小區保安評星,業委會履職評價、物業企業履約評價,以及小區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針對資金管理這一重要環節,《方案》明確將強化公維金監管,試點推進“市級統一管理,區縣具體經辦”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模式,優化申請程序,加強事前指導和事中、事后監管。同時,鼓勵各地探索建立“小公維金”制度。
在盤活小區公共資源方面,將對全市小區公共資源進行“大起底”,建立臺賬。要求新建住宅項目交付時,應編制產品使用手冊,告知業主小區公共資源情況。
此外,強化小區公共收益管理,落實公示及審計制度,試點推廣“業賬社審”機制,由村(居)民委員會成立業賬監管小組進行審核監督。同時,探索建立小區“公益基金”制度,督促物業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并通過調解、發出支付令等方式,對惡意欠繳物業費者進行依法催繳。
探索多元治理 推動共建共享
《方案》提出,將加強新建物業承接查驗的監督管理,確保前期物業承接查驗全面、規范,避免后期管理矛盾。同時,探索社區“大物業”管理模式,根據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提供專業化物業服務、社區“領辦物業”、業主自治等多樣物業服務。各縣(市、區)2025年5月底前,將至少組建一家國有物業公司,對接無物業、老舊、開放小區等,力爭2027年底前實現全市小區、零星樓棟專業物業服務全覆蓋。
同時,探索線上治理模式,組建物業管理提升監督微信群,開發“業賬社審”監管小程序,實現職能部門靠前監管和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
此外,推動近鄰“1+X”功能場景進社區,挖掘社區“能人”,發揮各部門作用,建立志愿者隊伍,打造長者食堂、四點半學堂等特色鄰里服務。推動“微心愿、微協商、微服務、微公約”“四微聯動”進小區,推行“小區議事日”制度,構建黨建引領下的“人人參與、人人有責、人人奉獻、人人共享”的小區治理體系。(記者 康清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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