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權責事項動態管理,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閩政辦〔2018〕76號)、《政府部門權責清單規范》(福建省地方標準DB35/1810-2018)等文件要求,結合法律法規“廢、改、立、釋”和“五級十五同”標準化目錄事項,我局依法對《石獅市農業農村局權責清單》進行調整,現將動態調整的權責事項清單予以公布。
調整后共保留權責事項,其中:行政許可19項、行政處罰200項、行政強制22項、行政監督檢查32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獎勵6項、其他行政權力2項、公共服務2項。
附件:石獅市農業農村局權責清單
石獅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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