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招委〔2021〕1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閩教學〔2019〕35號)規定,2022年福建省部分高考錄取照顧項目如下: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為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加分分值為10分。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和臺灣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并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加分對象為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少數民族考生,高中階段須在民族鄉、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具有3年完整戶籍,且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學校具有3學年完整學籍,并有連續3學年的實際就讀經歷。
6.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中國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福建省選拔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高職分類招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予以免試錄取。
8.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高職分類招考相關對口??茖I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同時錄取總成績加5分。
9.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高職分類招考相關對口??茖I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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