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石獅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來源 :石獅市司法局 時間:2024-09-25 10:16 瀏覽量:

  我市于2022年6月25日頒布《關于賦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部分行政處罰權的通告》(獅政〔2022〕9號),實施后發現當前部分賦予鎮(街道)行政處罰權收回至市直主管部門,更有利于我市城市管理及行政違法行為的治理,經征求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市直相關部門意見,修改完善后,形成本通知?,F市司法局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意義

  從我市實際情況出發,及時調整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一是有利于鎮(街道)賦權有關工作開展,進一步完善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制度;二是有利于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大氣污染防治、礦產資源保護、森林防火、漁業港航監督等領域違法行為的打擊;三是有利于開展涉及“三合一”違法行為的打擊,合力遏制“三合一”廠房倉庫火災上升勢頭。

  二、法律依據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賦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部分行政處罰權的決定》(閩政文〔2022〕3號)、《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司法廳關于印發賦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的通知》(閩委編辦〔2022〕5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4〕40號)等。

  三、政策期限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有效期至2034年9月14日。

  四、修訂內容

  此次修訂包含兩部分,一是將《關于賦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部分行政處罰權的通告》(獅政〔2022〕9號)中17項行政處罰權從鎮(街道)收回至相關市直主管部門;二是鎮(街道)新承接落實2項消防行政執法事項。情況如下:

 ?。ㄒ唬┦凶》亢统青l建設局收回7項:1.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處罰;2.對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處罰;3.對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在驗收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處罰;4.對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處罰;5.對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處罰;6.對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采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處罰;7.對建設單位未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者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的處罰。

  (二)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收回7項:1.對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處罰;2.對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處罰;3.對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處罰;4.對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處罰;5.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處罰;6.對經營者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行為的處罰;7.對拒不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或者不消除森林火災隱患行為的處罰。

 ?。ㄈ┦修r業農村局收回1項:對提供不符合標準的污泥和城鎮垃圾用作肥料或者土壤改良劑的行政處罰;

 ?。ㄋ模┦泻Q蟀l展局收回2項:1.對漁船未經批準裝卸危險貨物的處罰;2.對漁業船舶違章裝載貨物且影響船舶適航性能的處罰。

 ?。ㄎ澹╂偅ń值溃┬鲁薪勇鋵嵪佬姓谭ㄊ马?項:1.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處罰;2.對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處罰。

  五、關鍵詞詮釋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杜榮超

  聯系電話:0595-88751148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9999精品视频